里子:那不是赃车吗?
千寻:是等候红绿灯时被抢走的,所以有钥匙。
里子:那么.........
千寻:谢谢请说明一下伤痕的事,无久井里子小姐!将尸体藏入汽车的不可能是尾并田!
里子:哇!!
御剑:她怎么可能藏尸体?她拍的照片说明了一切!藏尸时间只可能是案发时!她拍下了那一瞬间!
千寻:未必吧?检查官先生。
御剑:!
千寻:不需要多解释。拍这张照片的未必是证人。
出示照相机
千寻:她的照相机也不寻常。有定时,有支架。就好像特意为这个准备的!
御剑:那么辩护律师你是想说............案发时,证人并不在草地里?!
千寻:(既然有自动拍摄功能,那她当然就可能在别的地方。)是的,她不在草地里。
法官:恩。辩护方的话我觉得应该听听。
神乃木:是啊。很重要呢。当时她到底在什么地方?还有.......她究竟是谁?
指出被害人
千寻:当然是这里!
法官:那不是被害者和被告站着的地方吗?
法官:肃静!!你究竟........
千寻:这样理解可以吗?被告和被害者‘相遇后扭头就走。但是那样的话被害者就不可能在车内。也就是说尸体是别人放的。只有在被告和被害者‘相遇前。
御剑:不可能!被告和被害者确实相遇了!从现场来看,将被害者杀害后扔入车内的只有被告!
千寻:你还不明白吗?拍这张照片的时候,被害者已经死了!这张照片上的不是美柳勇希!
御剑:不可能!照你说的话,照片上的那个被害者‘又是谁?
千寻:还用说吗?当然就是那的证人!
法官:啊!!!!!??
千寻:只有这种可能了,尾并田碰到的不是美柳勇希!而是你!无久井里子!
里子:我?
千寻:案发当日,吾童山不断下着小雨,还有雾。所以尾并田才回把眼前的人当成美柳勇希!
御剑:反对!被告认识美柳勇希!好歹是导致自己死刑的人。
千寻:是五年前的是了吧?被告人早就忘了美柳勇希的长相了!
御剑:不可能!证据呢?
出示被害者的备忘录
千寻:他确实忘了,所以才需要记号,这条围巾。
里子:啊。
千寻:围巾是照尾并田的意思准备的,被害折留下的备忘录可以做证。也就是说只要戴着那条围巾,就能轻易地扮作‘美柳勇希!
里子:!
千寻:那么里子小姐,你怎么说?
里子:哇!!(瘫倒)
法官:里子小姐人呢?
御剑:送到休息室了。
法官:恩.......
千寻:(无久井里子犯下的事情已经很清楚了,就是将尸体藏在后备箱内,然后自己跑到那假冒的照片里)
神乃木:那个小猫咪为什么要那样做呢?
千寻:很明确!她才是真凶!
法官:我们先等无久井里子恢复意识再审。辩护方和检察院方可以先回去休息一下。
千寻:明白!
御剑:收到........
法官:那么审理暂停。
同日下午一点1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
尾并田:哇!!!!!!
千寻:啊对不起对不起!
尾并田: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!
千寻:还差1部,如果能证明她犯了罪的话。
神乃木:那还立着堵墙呢。
千寻:墙?
神乃木:无久井里子为什么要将那个女警官杀害?
千寻:(动机...........)
神乃木:总之我们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。首先是那个无久井里子的情报。我们只知道她是文学系学生。还有.........
千寻:什么?
神乃木:当然是5年前的事件,让这位遭受死刑判决的诱拐杀人事件。
尾并田:我什么都没做!我没有撒谎!
千寻:那么尾并田先生,可以跟我们说说5年前的吗?
尾并田:明白了,我相信你。5年来,我每天都梦到那件事。那张照片真是勾起了我的回忆......胧桥一点都没有变化。5年前让人感觉摇摇欲坠,现在同样是那付破落的样子。
千寻:5年前是在这座桥上......
神乃木:对方那边现在也摇摇欲坠呢。
尾并田:我确实诱拐了少女,5年前,我的恋人,美柳ちなみ。
千寻:恋恋恋人?!
神乃木:等一下,美柳?
千寻:(和被害者同姓?)
尾并田:是美柳勇希的妹妹。
千寻:什么?!(那个时候美柳勇希.....)她不是为了向挟持人质的人开枪,而是为了救自己妹妹。
尾并田:不是!那个美柳勇希,她背叛了我们!
千寻:背叛?
尾并田:全部,全部都是演戏,那个诱拐。
千寻:演戏?
尾并田:她,美柳ちなみ,是我的天使。
千寻:(事到如今还有天使吗?)
尾并田:全照她的话做了。要是像ちなみ说的那样...........
千寻:(像美柳ちなみ说的那样?)等一下,5年前的诱拐计划是?
尾并田:我,ちなみ,勇希三人是同伙。
千寻:(勇希小姐!)
尾并田:ちなみ家是宝石商,好象有一块值钱的宝石。所以我和ちなみ就写威胁信给她的父亲,要求价值2亿的钻石。交货地点就在胧桥上。交货人就是美柳勇希。
神乃木:确实警察作为同伙方便多了,你们3个就分赃了?
尾并田:不!可是那个女人,美柳勇希!她动真格了!她朝我开了枪。我手臂中弹,ちなみ则自己跳进了吾童河.......
千寻:跳进了吾童河?自己跳的?
尾并田:我阻止不了!我只能呆呆地看着她掉下去。
神乃木:然后你就被判了死刑。
尾并田:真不敢相信。那个女人居然背叛我们!
当时.......
勇希:她把我妹妹推入了河中,就在我眼前把她推到12米下的河里!
尾并田:这5年来,我就是死,也想知道她要骗我!
神乃木:然后你就把她叫了出来。
尾并田:忘了她的长相了。所以叫她戴了围巾。没打算杀她,只是想知道她为什么要背叛我们!为什么要做伪证!
千寻:(所以才想逃走......)
神乃木:抱歉,我喜欢刨根问底,那个钻石呢?还给伯父了?
尾并田:不知道。当时放在ちなみ身上,后来她跳进了湍急的河流...........
千寻:(钻石小时了?等一下............)
看守:好了辩护律师,马上开庭了!
千寻:还有一点,钻石和她一起消失?那美柳ちなみ的尸体呢?
尾并田:尸体至今没有找到。
千寻:没有找到?
尾并田:ちなみ,我的天使.......
神乃木:你的天使多大?
尾并田:只有14岁。
千寻:十,十四岁!(不是孩子吗?)
神乃木:精心策划一出绑票案,然后抱着宝石消失。现在的天使还真不是省油的灯呢。
千寻:(就那样尾并田遭受死刑,那个她的天使也...........)
神乃木:好了小喵喵,时间到了。这下我们有武器了。
得到钻石
神乃木:别顾忌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这是我的信条。
同日下午1点49分地方法院第四法庭
法官:那么尾并田一案继续审理。证人!你没事吧?
里子:是!我会加油的!
御剑:我可以理解辩护律师要为委托人脱罪的心情。但是你把这个罪名加在没有关系的证人身上,实在.......
千寻:?
御剑:证人和本案无关,只是偶尔在山中目击了事件!为什么她要杀害女警呢?
法官:恩,确实没有动机!
千寻:(动机是其次的。)
法官:怎么样辩护人,你能立证吗?
千寻:啊当然!
神乃木:恩!所以小喵喵你作为律师应该能看出伪装的微笑。敢于撕破伪装。
千寻:都什么时候了还.........
里子骸按笫澹茄新穑俊?br法官:小姐做什么都行。
里子:那我做证了!我真的有嫌疑?那我就证明我的清白,只要大叔你一个人相信就行了!
法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