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话~~最初的逆转
破碎的吊桥上对峙的警匪.
放了那个孩子!
闭嘴!再靠近一步就杀了这个孩子!
别再负隅顽抗了!
乒的一声............有人从桥上摔了下去。是歹徒吗?
我现在正在看某件审判的记录,那是我老师绫里千寻的第一个案子
脱狱犯资料
姓名:尾并田美散
罪名:诱拐杀人
量刑:死刑
从脱狱到再逮捕的经过
脱狱后犯人于美柳希勇巡查部长相遇,并将她杀害。之后8小时罪犯在吾童山中被抓获。
千寻最初的案子的委托人是脱狱的死刑犯,那是我和她相遇1年前的事.........
6年前绫里千寻第一次出庭
2月16号上午9点42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
千寻:(不行了,紧张死了。早知道就不接这个案子了。)
死囚出现
千寻:哇!!!!!!啊,早,早上好!(镇静,千寻)???:我,我谁都没杀!
千寻:(尾并田美散,我的第一个委托人。5年前被判死刑,现在刑中.........脱狱犯)
尾并田:...........
千寻:(总之,随便寒暄寒暄。要让他放松)请,请问,你真的逃狱了?
尾并田:哇!!!!!!!!!!!!
千寻:啊!抱歉!
尾并田:我,我什么都没做!!我,我没有撒谎!什么脱狱我根本不知道!
千寻:但是........你不是前天被再逮捕的?
尾并田:啊......对不起,是我撒了谎............但是,我谁都没杀!!!!!!
千寻:啊抱歉。死刑是怎么回事?
尾并田:哇!!!!!!!!!
千寻:啊抱歉!
尾并田:死刑判决是5年前!我是被陷害的!那个女人做了伪证!我没有杀人!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!!
千寻:(他乘昨天囚车发生事故的时候逃走,8小时后将他再次逮捕的时候,1名女警牺牲了,是这个人杀的。)请问你逃走后见过这个女警吗?
尾并田:.............见过。就是因为她我才会逃走。
千寻:(果然,他与被害者见过的。)
尾并田:但是我没杀她!我逃的时候,那个女人还活着。真的!
千寻:(我应该相信他吗?)
???:哼。凭被告的一面之词是不能知道真相的。
千寻:啊。前,前辈!
???:我来看出庭前局促不安的小喵喵.........顺便来玩玩。
千寻:那么星影先生呢?
???:啊,大叔还在睡觉。抱着个空酒瓶在说梦话呢。你对我神乃木壮龙有什么不满吗?
千寻:啊怎么会!星影法律事务所的No1特地来看我...........
???:啊啊,今天的No1是你啊!你这回麻烦了,委托人是这个脱狱的死刑犯。
千寻:我也那样想(我现在都想一撤了之啊。)
???:放心好了,刚才打听过了,今天的检查官是个新手。
千寻:真的吗?
???:但是,和哪都有的人不同,他是检查院有始以来的天才。
千寻:(天才?)
神乃木:好了好了小喵喵,开庭时间快到了。打起精神来!
千寻:(世界上最孤独的地方一定是死囚的牢房了,我的委托人拼了命的从那逃走。其他律师都不敢接这个案子,但是我不能。从他眼里涌出的泪,还有那些真诚的话.似乎都想告诉别人真相。)
同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
法官:肃静!尾并田一案现在开庭。
千寻:辩护方准备完毕!
???:公检方准备完毕!
法官:今天法庭上的2位听说都是新人?
千寻:是,是!我是绫里千寻。
御剑:我叫御剑怜侍。
法官: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检查官咯?听说是最年轻的检查官。
御剑:20岁。
神乃木:说什么呢。好象小喵喵不是什么传说中的律师似的。
千寻:(千寻,决不能输!不能输给比自己年幼的男人!)
御剑:哼。
法官:我是觉得太年轻不好。这次的被告是服刑中的死刑犯。2天前在押送过程中逃走。
御剑:是的。
神乃木:小喵喵。今天审判的不是被告的脱狱罪,而是他到底有没有杀害抓捕的女警。
法官:那么御剑检查官,请开始叙述案情。
御剑:5年前,被告尾并田美散在这个法庭被判处死刑,罪名好象是诱拐杀人。被凶手从桥上推下去的少女,当时只有14岁。
法官:恩,我到现在还记得,是相当恶劣的案件。那次审判因为没有决定性的证据,审了很长时间。
御剑:是的。最后定审是因为一条目击证词。
千寻:目击证词?
御剑:是当时和诱拐犯对峙的女警官美柳勇希的证词。她当场逮捕了罪犯并在这做证。她说‘尾并田把挟持的少女丢进了河。桥下的吾童河水流湍急,所以尸体至今未找到。
千寻:(这句话的确是决定性的证词。)
法官:那么那个女警是?
御剑:没错,就是2天前遇害的那位。
法官::啊。因为她的证词而坐牢的犯人2天前越狱了。目的只有1个:向导致自己死刑的女警复仇.........我看真相很明了了!
千寻:哎?
法官:一定是有罪的!
千寻:我反对!等一下。怎么也得听一下。怎么也得听一下证词。
法官:我觉得交给年轻人不太好啊。
御剑:年轻人总是很悲哀的。
千寻:(你不是比我还小吗?)
法官:那么御剑检查官,请传第一个证人。
御剑:让担任紧急搜查的刑警出庭。
出来了,我们的系锯。
御剑:证人,你的名字和职业?
系锯:我的名字是系锯圭介。地方警察局杀人凶案科的刑警。半年前调到了梦寐以求的凶案科!
千寻:谁都没听说过。
系锯:当然!刑警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.........恩.............
千寻:怎么了?
系锯:真,真漂亮。
千寻:哎?
系锯:胸部前有一个9‘。(勾玉)
御剑:警官先生,这和你的工作无关吧?如果你的胃也是一个9,是不是要被处分了?
系锯:恩。对不起。
法官:那么警官先生,请说明案情。
系锯:是,遵命!被害者美柳勇希,经验丰富的女警。死因是背部中刀流血过多致死。
法官:死因报告里写着。请详细说说案情。
系锯:遵命!请看这个平面图。这是案发的胧桥,桥下是急流的吾童河。犯人和死者在桥上相遇。犯人将死者从背后刺死后将尸体背入汽车逃亡。后来被检查的巡警发现。
法官:恩。原来如此,知道了。
得到胧桥的平面图
法官:桥上有被害者的血迹吗?
系锯:被害者穿着很厚的衣服。很遗憾桥上什么痕迹都没发现。
法官:恩,和我的推测一样。桥上没有2人相遇的证据。
御剑:法官大人,光听案情就能知道真相了??2人在桥上确实相遇了!
法官:恩?注意你对我说话的态度!那么警官,请做证词。
千寻:(好。终于要开始了。)
神乃木:好好听。小喵喵。如果疏忽了什么关键,就向我法庭之神.........
证词~~事件的大概~~
系锯:美柳警官那天不知道被什么电话叫了出去。她在指定时间去那吊桥去见犯人。然后她被杀害了。犯人将尸体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准备逃走。被在山脚处搜查的巡警逮捕。
法官:那么桥上相遇的可能性很明确了。
御剑:当然。
法官:那么辩护律师可以开始提问了。
千寻:是,是。询,询问!
神乃木:喂?没问题吧?小喵喵。每次拍案时,杯子里都得掀起点波澜才行。
千寻:啊我又不是武士,什么波澜?!
神乃木:法庭就是严酷的战场,尤其对新手来说。
千寻:前辈!别担心。犯人也好,证人也好,他们都不是新手了。
神乃木:那么好好发挥你的本领吧。小喵喵。
千寻:(镇静,昨天晚上不是已经温习过法庭的步骤了?)
询问第一句
千寻:不知什么电话?也就是说正体不明?
系锯:很遗憾。
千寻:哎?
系锯:打电话的是被告尾并田。
法官:什么?!被告给被害者